柳州车主注意!这样停在“车位”上,也要被贴罚单、拖车!

民生   2024-11-01 13:26   广西  

针对近来车辆乱停乱放引起市民投诉的现象,10月31日,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8时左右,该局三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园艺路,一排停车泊位上已经停满车辆,但一辆黑色机动车,却紧挨着停车位旁边违法停放。由于当事人不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然而两个小时后,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此,发现该车仍然没有“挪窝”,于是依法将其拖离现场。


在八一路,该局一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辆粉红色的新能源车“鸠占鹊巢”,横着违法停放在一排非机动车停车位上。而在一个路口转弯处,一辆白色的新能源车紧挨在一排合法停放的两轮电动车旁违规停放,阻挡了直行和从路口驶出的车辆的视线,存在安全隐患。对这些违停的车辆,执法人员依法逐一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市民停车需求日益旺盛,执法部门也想尽办法增加停车位。目前,没有施划停车位的地方,从安全、便民的角度考虑,是不能够停放车辆的,因此,车主一旦在这些地方乱停乱放,执法人员发现后,将对违规乱停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甚至依法拖离现场


执法人员表示,希望道路沿线商户和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门前停车管理,提醒自备车辆及前来就餐、办事或者购物的车辆驾驶人,将车辆有序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主应当在施划的停车位内停放,并按照泊位箭头指示,顺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泊位等,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违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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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1029柳州综合广播

审核/谭彦斌 编辑/叶宇 校对/覃琪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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