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10时57分许,延某某驾驶晋KM3***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K2***挂号“昌源安得利”牌重型厢式半挂车,从平遥县新庄村去南政村,沿国道108线(京昆线)由东向西行驶至716KM平遥县南政村,由东向北右转弯过程中,遇周某某驾驶“立马”牌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两车碰撞,造成周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一款一项之规定,延某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这样的事故,有很多:
追根究底,还是人们对大型车辆周围的盲区以及右转弯时的“内轮差”了解不深:据相关部门统计,造成大货车右转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大货车转弯时驾驶人存在多处视觉盲区,二是大货车右转弯时,右侧前后车轮行驶轨迹不同存在“内轮差”。
如果行人与车辆驾驶人在不了解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的情况下,过于靠近大货车右侧通行,一旦进入盲区则会带来致命危险。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型车辆驾驶人:行车途中一定要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尤其是在转弯时,一定要充分观察右侧盲区内是否有其他车辆和人员。
同时,非机动车、行人,切记要远离大型车辆,在路口处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拉开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置身货车右转时的“内轮差”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