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到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到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基本实现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养老金融是五篇大文章之一。《意见》首次明确界定养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2028年和2035年养老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对于金融机构更好发展养老金融,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在具体政策设计中,对于年轻人群体积累养老资产和财富规划,老年人群体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特征类型群体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进行细化分类,特别关注向农村地区倾斜金融资源以加快补齐农村养老金融服务短板等,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意见》指出,要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针对农村养老需求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具体来看,《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不同阶段、不同特征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对于可完全自理老年群体,加大康养、文化、旅游、体育、娱乐等方面的金融供给力度,创新老年旅游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等适应老年活动需求的保险产品,支持更好社会参与。对于半自理老年群体,加强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支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化养老金融业务办理程序,支持更便捷生活。对于失能失智老年群体,依法依规加大养老机构、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围绕托养照护特殊需要设计信托产品,创新优化保险理赔条件和方式,支持更有尊严生活。
记者:向家莹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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