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现场
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处房屋建设时未取得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行为,违建面积约30平方米。▲ 10月21日上午,屏南县规划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现已拆除到位。
下一步,屏南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建筑易发多发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竭力制止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做到违建现象“发现得早,控制得住”,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整洁、更有序的生活环境。
A: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A:(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二)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三)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六)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图文:屏南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余玉梅
编辑:罗澍
审核:薛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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