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显担当 护企发展获好评

政务   2024-08-08 20:15   江西  


“感谢第五团队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你们为案件的审理做了大量的沟通和调查工作,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使我们倍感钦佩,也让我们充分感受到贵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坚定了我们对法治社会的信心!”8月8日,南昌某公司来到南昌中院,将“精心审理 专业高效 精准断案 公平公正”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给该院第五团队,当面向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据了解,南昌某公司作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与李某某、重庆某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约定李某某向南昌某公司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将所购汽车登记在重庆某公司名下,为南昌某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并约定汽车所有权人为李某某。后因李某某未按约还款,南昌某公司起诉要求就案涉抵押车辆行使优先受偿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公司对抵押车辆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南昌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昌中院提起上诉。合议庭审阅案卷后,敏锐地察觉到这起借款合同纠纷不只是简单的经济纠纷,关于抵押物优先受偿权的认定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模式。为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公正的处理,合议庭审慎审查全案证据并反复讨论案情,在综合全案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慎重改判,认定南昌某公司对案涉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南昌中院第五团队将坚守“如我在诉”为民情怀,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依托“诉事速办”通道,全面提升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为企业营造舒心、安心、暖心、放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图片、文 | 南昌中院 第五团队  

编辑 | 南昌中院新媒体团队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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