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一面来自遵义山村的锦旗

政务   2024-09-09 19:56   江西  

人民法官为人民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面来自遵义山村的锦旗


近日,南昌中院刑一庭张艳法官接到一个来自贵州遵义的快递包裹,拆开一看,竟是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印着烫金大字“热情敬业解民忧,人民法官为人民”,落款是贵州省遵义市某山村王某及家属。

张艳这才想起自己去年承办的一起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案,随即使用“诉事”工作手机拨打了王某的电话......

我想感谢你们,那段时间为了我的事情,费了不少心,你们辛苦了!


案情回顾



据了解,被害人刘某某经抢救后死亡,侦查机关依法对刘某某遗体进行解剖,并将遗体存放于殡仪馆。本案二审审理终结后,张艳发现刘某某的遗体一直未领取火化,遗体存放于殡仪馆已产生高额费用。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四被告人赔偿刘某某亲属丧葬费、交通费共计48058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但四被告人银行账户可冻结资金合计仅千余元,除此之外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张艳立即联系刘某某妻子,发现刘某某家庭属于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刘某某父亲长期患糖尿病无劳动能力,子女年幼,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合议庭讨论后经汇报分管院领导,向南昌市政法委、南昌市民政局书面申请减免刘某某的遗体存放、火化费用。后经多次协调,殡仪馆依法免除刘某某遗体存放费用3万余元,并减半收取火化费用。

小小一面锦旗,无声地讲述着法官办案时的公平、正义与温情。锦旗虽轻,承载的是人民的重托与期盼;距离虽远,寄来的是百姓的认可与感激。南昌中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用坚守和付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文 | 南昌中院 刑一庭   

图片、编辑 | 南昌中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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