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属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农特产品生产开发、品牌营销,市政维护管理。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人才,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屏山县新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和出纳。具体要求如下: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5.熟悉市场管理、市场营销、农产品生产、销售、办公室后勤保障、采购等优先。会计实习期薪酬4500元/月,转正6000元/月。出纳实习期薪酬2800元/月,转正3500元/月。以上岗位实习期均为三个月,转正后公司统一购买五险一金。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屏山县新市镇国资公司办公室。(新市镇苟家坪司法所隔壁)报名现场即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面试满分100分,得分75分以下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由公司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1)体检须在公司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定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因考生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四)对拟聘用人员,公司将以短信及电话的方式通知,未回复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docx
一审(校):郭敏茹 二审(校):刘静 三审(校):郭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