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市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生态环保问题的排查及整改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美好生活环境,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报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投诉受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投诉。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31-5630038
举报信箱:新市镇人民政府一楼
三、现场接访地点
新市镇人民政府二楼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原农民工服务中心)
四、举报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1月18日,全天24小时。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