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并透露,今年以来,上海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7236件,112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批典型案例中两则涉电梯案例如下:
1.上海某电梯工程配套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某医院内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当事人对该院急诊楼的23#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设备代码:31103101042012120006)制动器电磁装置进行拆装维护后,未将该电梯松闸装置安装到位,致使电梯在运行时造成固定弹簧及钢珠松脱掉落,钢珠卡在松闸装置及制动器电磁铁芯之间的空隙之中,引发单侧制动力不足,导致该电梯发生制动机械故障并引发困人事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是群众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特种设备之一,定期且规范的维护保养对于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安全事故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案中,涉案电梯位于人员聚集的医院,使用频次高且涉及人群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聘请专家对涉案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的原因进行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指导维保单位规范操作,进一步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红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案
2024年5月11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使用的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11台电梯检验有限期至2024年4月27日,并仍处于运行使用状态。经查,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于2024年4月27日对上述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为涉案电梯的使用单位。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电梯进行整改,现已全部定期检验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电梯”承载“大民生”,当事人作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明知部分涉案电梯在年度检验中存在不合格的情况下,仍让涉案电梯处于运行使用状态,极易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本案的查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市民的乘梯安全。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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