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金昌市公积金中心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2024年5月18日之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利率调整后可以有效减少贷款职工的利息支出。
利率调整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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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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