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修复非常复杂,即使是很小的项目。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地下水修复运行、进展和效果评估是成功的关键之一。
当收集到运行和监视数据时,项目团队应该检查这些数据,以评估趋势和模式,验证或更新场地概念模型,并评估效果指标。趋势分析往往是修复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趋势分析评估在特定时间间隔内收集的数据,以确定条件是否随时间而变化,如果是,它们如何变化,即变化的幅度和方向。一个典型的关键评价组成部分是确定浓度是否在减少、增加或是否没有趋势。与采样矩阵、采样技术、含水层非均质性、井建设安装和分析方法相关的数据变异性和不确定性也应作为评价的一部分加以考虑。
对修复的工程、运行和监测部分的评估应表明系统是否充分发挥作用以达到修复目标和相关的修复标准,以及修复的运行是否可以改进以缩短修复时间。
如果数据表明修复符合预期的效果指标,则通常认为系统运行良好。虽然系统运行可能是足够的,但考虑修复系统和/或监测优化是有益的。总是可能有机会改进或优化修复效率,以降低成本和/或更有效地达到修复标准。
如果修复没有达到或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修复标准或效果指标,那么这可能表明需要对现有修复措施进行优化审查和/或重新评估。可能表明系统未能达到效果目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运行条件超出预期的设计范围或规格
污染物水平没有像预期的那样降低
污染羽正在意外地扩张或迁移
治理效率没有得到满足
抽取和注入速率未达到
处理水排放标准已被超过
在评估之后,应决定是否考虑对所选修复措施进行更改或其他调整,以提高修复措施的效果。
对修复措施性能指标和监视数据的评估应表明是否有可能在现有系统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达到修复目标和修复标准。如果污染物浓度及时下降,并且其他进展效果指标正在实现,那么修复方法很可能按预期发挥作用,修复措施很可能在预期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达到修复目标和修复标准。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通常建议继续执行修复方案。
如果逐个井的进度评估表明,所有关注污染物的修复标准已经初步达到,那么就可以进行达标评估了。
如果监测数据和分析表明修复措施在实现修复目标方面没有取得足够的进展,那么修复措施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建议项目组评估是否:
通过对所选修复措施的改进,修复可以达到修复目标和修复标准
修复措施不太可能在设想的时间框架内达到修复目标和相关的修复标准
修复措施不太可能在设想的时间框架内达到修复目标和相关的修复标准,但一个新的预计时间框架仍被认为是合理的
修复措施不太可能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达到修复目标和修复标准
如果修复工作在实施修复措施方面没有取得足够的进展,那么接下来的步骤可能包括:
进行进一步调查,以完善对污染源、污染羽几何形状和地下水文地质的理解
更新场地概念模型
优化修复措施
优化与长期监测相关的活动
评估其他修复技术,包括创新技术和方法
实施拟议的应急修复措施
通常,任何补充调查都应针对旨在有效和高效地为具体的后续步骤和整个决策过程提供信息的资料。进一步的调查/评估可能导致重点可行性研究和现有修复措施的潜在修改。
达标评价通常评估“逐个井基础上的关注污染物浓度水平,以评估含水层恢复是否完成。”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对井进行达标评价之前,应终止监测井附近主动系统的运行。这种终止允许重新平衡当地水文地质系统和地下水达到稳定状态。根据修复方案文件,当特定井的监测数据提供科学依据得出地下水已经达到并将继续在未来达到所有关注污染物的修复标准时,一般应认为地下水修复行动已经完成。
在达标监测阶段开始时,可能适宜审查监测计划,特别是监测频率和地点,以确保收集足够数量的数据进行评价。应评估每口监测井的数据,以确认地下水修复措施继续满足每种关注污染物的修复标准,并将在未来继续满足所有关注污染物的修复标准。
如果达到评价表明整个受污染的含水层尚未达到修复目标和相关的修复标准,则现场小组应评估可以实施哪些改变(如果有的话)来完成预期的修复。如果基于修复达成评估,确定不太可能达到修复目标和修复标准,则通常应考虑(今后讨论的)其他方法。
结合上述针对修复措施的评估,可能需要评估其他场地因素,以全面评估修复措施是否有可能达到并保持选定的修复目标和相关修复标准。例如,如果发现了先前未识别的污染源,则可能需要对修复措施进行重新评估,并且可能需要修改修复方案。这些评估可以与上面讨论的修复运行、进展和效果评估同时进行或分开进行。
(编译于EPA的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