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ABOUT US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简称“中辐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市,地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园区,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多学科、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辐射防护、放射医学与环境医学、核应急与核安全、核环境科学、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科学研究、装备研制与技术服务,为“两弹一艇”的研制和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被誉为“核能卫士,安防先锋”。
为持续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人才,增强科研创新动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等工作急需和结构性短缺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招聘原则: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招聘。具有核工业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1
研究室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放射生态研究方向/大气边界层研究方向/核环境模拟人工智能技术方向。
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核电技术服务方向/药代动力学方向/放射性药物药理药效筛选方向。
3
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评价方向。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https://qr61.cn/oO1FUq/q1Dx76M)
附件2:《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https://qr61.cn/oGgsRo/qLo0WMY)
三、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辐射防护事业,认同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自觉维护企业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学历条件,熟悉与岗位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本行业、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受报名:
(1)存在重大政治问题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受司法机关或所在单位纪检、审计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所在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
(5)与所在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不得任用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包括:
🔷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相关资格证书;
🔷职称证书;
🔷报名表扫描件;
🔷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审查通过,不符合者驳回,并注明驳回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平台为院OA办公系统、山西慧聘网(www.sxhuipin.com),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只接受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
3、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包含精细化背景调查、心理健康测评等方面的考察(具体内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原则上提供满足各岗位要求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
(七)录用
履行院决策程序,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只接受实名书面反映。
(八)入职
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办理入职手续。新录用员工原则上签订企业版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5年,试用期 3 个月。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凡与院正式职工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之一的,不得招聘到院入职。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经综合研判认为拟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时,该岗位可作废。特殊人才可适当调整或简化招聘程序。
(三)如发现以下情形,不予录用: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心理健康测评、体检结果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
2、伪造证件或杜撰本人背景资料的。
3、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四)年龄、任职年限等资格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康老师 0351-2933505
联系人:张老师 0351-22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