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百丈镇查处多起
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属于违法行为
安全无小事、警钟应长鸣
希望广大市民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2025年1月26日晚,黄湖派出所PTU队员在百丈镇幽灵隧道附近路段巡逻中发现一对夫妻(来自安吉)携小孩在上述地违规燃放加特林等大型烟花,此处靠近山林,属于政府通告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山林火灾,现场执勤人员责令三人立即停止燃放行为,并将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人带至黄湖派出所进一步依法处理,民警依法教育告诫百丈镇相关禁放区域及规定。通过教育处罚,上述三人主动认识错误,并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承诺书,表示回到安吉后积极配合做好百丈镇烟花爆竹相关禁放规定的宣传工作,避免不知晓禁放规定的群众来百丈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
储存、运输到燃放都具有高危属性
当前烟花爆竹行业已进入产销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加强安全防范十分重要
市民朋友在燃放烟花爆竹时
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在禁燃禁放区域以外
正确、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一:东至综治办沿百兴路百丈中心小学至百村委,南至中石化加油站,西至沿235国道边农户房屋,北至后坞口沿百兴路至老综治办。
区域二:东至百绣纺沿溪六线房屋,南至溪六线和235国道线交界处,西至235国道线,北至溪口梦竹农家乐。
倡导燃放时间
提倡村民在年三十晚(1.28)、年初五(2.2)、元宵节(2.12)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不建议燃放。
倡导燃放小型烟花
1. 建议村民燃放小型烟花爆竹;大型烟花爆竹燃放应在空旷且与林区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
2. 建议民宿农家乐游客禁大型烟花爆竹;
小庙香火及林区上坟烟花爆竹管控
1. 倡导村民在小庙香火场所不放烟花爆竹;
2. 公墓及林区坟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再次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
购买一定要到正规零售店购买
燃放千万要注意安全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
(↑点击这里可以直达)
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编辑 | 黄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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