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增的博士专业学位,于2023年起实施。有别于法学博士科学学位,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是针对政法实务部门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扎实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从事法治领域高层次实际工作的法治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向各高校陆续下发了法律博士授权通知文件。综合各校情况统计,全国(仅指大陆地区)共有19所高校申报的法律博士在2024年获得自设批准或审核批准,成为第一批获得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其中集中审核授权高校8所,自主审核授权高校11所。
名单信息如下:
集中审核
(学校经省学位办再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辽宁大学
自主审核
(学校自主设置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四川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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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校的法律博士点可望在2024列进入博士招生目录,招收2025级第一批法律博士研究生。另有多所高校近期开始了新一轮法律博士点建设论证工作,可望在2025年获得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近年来,围绕专业博士扩招的声音始终不断,其中有叫好声,也有嘘声。2020年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明确提到: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特需项目”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性质上,其实就具有专业博士学位的明显特征。我国“五院”高校中的大部分毕业生都从事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是我国司法工作人才培养的重镇,但长期以来,法学博士和以应用为导向的高级人才培养之间,在职业领域、研究方向等方面始终存在错位。随着法律职业专业化、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有学者认为现有的法学博士人才培养已不能满足从事实务部门高级岗位工作的需要,法律博士的入场无疑能为解开这一症结注入一剂良药。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其中,从文化程度看,本科学历的律师46.69万多人,占71.66%,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13.04万多人,占20.01%,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7800多人,占1.21%,本科学历以下的律师4.64万多人,占7.12%。在境外接受过教育并获得学位的律师8727人,占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