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后,知网方面回应称:“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彻底整改。”知网应如何整改?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近日以《浅析论文查重和下载服务的法律规制——从知网涉垄断行为调查谈起》为题发布文章,对知网整改提出具体建议。
5月24日,杨勇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总结了自己的几点意见:
● 查重服务属于行政事务,应由教育部管理;国家版权局可指导知网“打通”授权链、收费模式等环节;
● 教育部应强制知网向高校免费开放基础型数据库;
● 教育部、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知网拆分数据库中的各项业务,规避垄断行为;
● 建议教育部建立统一的国家公益数据库。
针对知网不向个人开放查重服务的争议,杨勇认为,查重服务属于行政事务,教育部可以从知网手中收回查重服务等行政事务,由教育部统一向高校提供。对于个人查重服务,可免费或低成本向个人提供。
杨勇解释,查重服务主要是为了解决学术不端问题。从教育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可以明确,教育部将论文查重和论文查重方法的要求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并纳入行政管理范围。据此,查重服务应属于行政事务和公益性公共事业服务。
他认为,教育部应出台相关政策,指定相关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查重业务。当然,教育部也可考虑将查重业务“外包”给企业:一是可以考虑通过招标的方式,由企业进行公平竞标;二是可以考虑企业以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身份承担相关服务。由教育部在授权协议中,明确企业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他还建议,教育部可考虑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打击查重服务中的黑灰产业。对于学术期刊评级等事务,应参照准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非放任一家企业掌握话语权。
指导解决授权端问题
杨勇认为,知网以盈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提供用户下载论文涉嫌著作权侵权的行政违法行为。
“知网必须解决授权端的问题,这是其合法开展业务的基本前提,也是其他数据库开展业务的基本前提。”杨勇表示,知网整改最重要的一点是规范其著作权利来源。在此过程中,可诚邀国家版权局指导解决授权端问题和收费标准问题。
他在文中指出,对于作者与期刊之间的许可协议,期刊与知网之间的许可协议,作者与知网之间的许可协议,国家版权局可考虑公布示范文本,以解决突出的格式合同问题,打通三方之间的授权链条。对于其中所涉的利益分配问题,国家版权局可敦促知网建立一个公开的查询平台,根据下载率进行利益分配。
向高校免费开放基础型数据库
“对于某些基础型数据库,教育部应当强制知网免费向高校开放。对于商业价值较高的数据库,知网可以向高校收费,但教育部可考虑指导定价、示范合同等措施。”杨勇指出。
他认为,知网应主动列出基础服务清单,免费或低收费向高校、公众开放,如查重服务、高校基本必备的常规数据库等。在此过程中,可诚邀教育部明确基础服务范围。日后,基础服务清单,也应逐步成为各企业进入数据库市场的基本门槛,以鼓励各企业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服务,避免行业垄断。
他指出,教育部、市场监管部门可引导开放市场竞争,责令知网拆分数据库中的各项业务,规避垄断行为。教育部可以给符合资质的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或进行公开招标。此外,教育部可以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从而赋予数据库向公众提供基础服务的义务,以发挥数据库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功能。
统一的国家公益数据库
针对被广泛讨论的“开放存取”模式,杨勇表示,这一模式是将原本由用户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作者,能否在我国落地,值得探讨。
他也明确表示,数据库等服务平台兼具公共服务和商业盈利双重性质,不宜完全商业化。况且社会公众需要的是一个拥有海量文献资源的数据库,而非被资本瓜分的七零八落的数据库。”
杨勇认为,或许可以从国家层面,由教育部牵头建立一个国家公益数据库。
对于运营模式,他提出了两个设想:一是作者、用户“全免费”,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成本由政府承担;二是保持用户付费模式,但需明确作者、出版方以及平台之间的分成比例。其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如用户付费模式、各方分成比例等,可由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