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吃野味啦!潮州市邀你拒绝舌尖上的任性

政务   2024-10-22 12:04   广东  

10月19日上午,“拒食野味 从我做起”2024年潮州市拒食野生动物远离疫源疫病主题宣传活动在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古美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践基地举行。活动通过户外宣传、科普讲座、非遗主题文创体验、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拒食野生动物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为野生动物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潮州市生物资源非常丰富,还有不少是珍稀濒危重点保护物种。”“滥肆捕杀以及栖息地被破坏,是导致这些野生动物资源减少的主要因素。”……在科普讲座中,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大使、韩山师范学院教授张福平从认识野生动物出发,带领大家认识野生动物,讲解野生动物相关法规和保护举措,进而呼吁大家拒食野味。“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食用或者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张福平说。

主办方还邀请组织剪纸、糖画等非遗项目传承人,以“拒绝野味”为主题开展主题创作和体验。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拉横幅、派发宣传单、组织宣传大使进村入户展开互动宣传,向群众加强鸟类及野生动物的科普保护,呼吁大家从拒食野生动物做起,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活动寓教于乐,让我和女儿在游戏的过程中学习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感受到野生动物之美。”市民陈女士带着女儿前来体验后表示,自己将做好这一行动的践行者与监督者角色,坚决不参与猎捕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保护动物。

本次活动在潮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林业局指导下,由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联合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湘桥区城西街道办事处举办。
知多D
吃了野味,后果很严重!
1.吃野味会感染传染病;
2.吃野味会感染寄生虫;
3.吃野味=服毒;
4.吃野味会吃到有毒的重金属;
5.吃野味违法。
吃野味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什么算是“野味”?
谈及“野味”,很多人或许会想到穿山甲、熊掌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然而,远离野味,不分保护级别。对以下两大类“野味”,须提高警惕!
第一类:无证野味
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家养动物以外,不常见的动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怀疑可能是野味。绝大部分野味,基本都来自野外捕捉。
这些野生兽类经常出现在野味市场,不能吃: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野生鸟类不能食用,常出现在野味市场的有: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俗名野鸽子)、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原是黄胸鹀,濒危后,以栗鹀、普通朱雀、灰头鹀、黄眉鹀、小鹀等冒充)、猛禽(老鹰、猫头鹰)、鹭鸟(白鹭、夜鹭)、白胸苦恶鸟(白面鸡)、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顶雀(苏巧)、云雀、竹鸡等。
野生两爬类同样都不能吃,常出现的有:各种蛇类、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熏拉斯)等。
第二类:有证野味
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这些物种包含: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
此外,梅花鹿、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皮革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狐狸(皮草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等,虽然已经实现了人工繁殖,但其进入餐厅,未必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不建议食用。
还有一些物种,例如蛇、竹鼠、獾,冠以“养殖”之名,容易产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们想说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养殖野味能够缓解同一物种的野外盗猎生存压力,养殖野味催生的消费市场,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请勿迷信所谓人工养殖的野味。
来源:南方+、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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