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校进入期末考试周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态度端正、认真考试
调整心态、轻装上阵
遵守考纪、诚信应考
过过过!
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宣传海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学生聚焦学习主责主业,端正学习态度,创建优良学风考风,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学校开展“考风考纪月”活动,各学院通过主题班会、晚点名/周见面、制度宣讲、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
公路学院
汽车学院
机械学院
经管学院
电控学院
信息学院
地测学院
资源学院
建工学院
水环学院
建筑学院
材料学院
运输学院
土地学院
能电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学院
理学院
外语学院
体育系
国际交通学院
未来交通学院
同学们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
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
诚信考试是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
是大学生应具有的道德素质
希望CHUers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诚信考试、杜绝作弊
安仔相信大家
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
更能在诚信应考上取得满分!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有下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经劝阻不改或者态度恶劣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试题册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有下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考试成绩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
(四)在校期间二次(含二次)以上作弊或其他作弊情节恶劣的;
(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六)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七)私自涂改考卷、成绩的,通过任何途径登陆学校教学网站非法修改成绩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八)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九)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十)考试答卷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其他违反考试纪律,构成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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