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1月12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四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4〕181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5:00,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现场拍卖出让。
地块编号2024航拍-6号,地块位于鹤上镇凤翔路东侧,土地面积6334平方米(计9.50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出让年限40年。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77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3850万元,加价幅度为200万元;上述地块均不设保留价。
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1.0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6078.30元/平米。
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4.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6.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8.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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