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提醒!

政务   2025-01-28 19:29   江苏  

今天就是除夕了

不少人关心

节日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

苏州市继续执行限制燃放政策


 禁放区内 

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内 

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

吴江新增太湖新城部分区域

调整后的最新禁放区域如下

👇

吴江城区


江陵街道东至仲英大道,南至江兴西路,西至苏州河,北至牛腰泾河。太湖新城东至运河,南至东太湖大道,西至太湖、流虹路、苏州河,北至江兴西路。



在保持原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基础上

新增

仲英大道(江兴西路至牛腰泾河段)

牛腰泾河(仲英大道至太湖段)

太湖延线(牛腰泾河至流虹路段)

流虹路(苏州河路以西段)

所围合区域调整纳入禁放区域

上述区域包含

牛腰泾河水面范围

以及仲英大道、流虹路道路范围


同里镇


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南至迎燕路,西至大庙路,北至崇本路。




黎里


黎里镇东至梅兰路,南至镇南路,西至北栅东岸、南栅东岸,北至镇西路、兴黎路、人民东路。



盛泽


东至G524国道,南至南环路,西至盛溪河,北至如意路。



震泽


东至禹迹桥闸,南至砥定街,西至震泽中学运动场,北至頔塘河,四面沿河。




传统文化不能丢弃

安全意识更要牢记

烟花固然喜庆美丽

安全燃放始终第一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需购买烟花爆竹的,请到非禁放区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12350(非法销售、储存)。







在欢庆之余

我们不能忽视燃放烟花爆竹

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城市环境

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

请您继续遵守禁放规定

参与禁放监督、支持禁放工作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祝愿大家都能拥有一个

欢乐平安的新春佳节


“苏州吴江发布”政务微矩阵发布

来源:苏州发布

编辑:周於芳

责任编审:刘弋 李裕强 顾莹


苏州吴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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