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政发〔2022〕9号)明确规定:海州区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Q
不少市民有这样的困惑:禁燃禁放规定施行后,家有婚丧嫁娶、开业乔迁等红白喜事时,是否可以照顾下传统,在禁放区域燃放少许烟花爆竹呢?
A
答案是:不可以哦,禁放区域依然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呼吁
文明婚丧嫁娶,倡导移风易俗
遵守禁放规定,共建文明海州
在科技发达和脑洞大开的今天
你完全可以选择新的方式
去庆祝和去表达喜悦
也可以选择别的方式
去代替燃放传统的烟花爆竹
气球代替法
电子鞭炮
礼花筒
新型的鞭炮替代方式
声音到了,气氛有了
还不会造成空气污染
像电子鞭炮
不仅可以循环使用
还不用事后清扫
何乐而不为呢?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购买 不燃放
不储存 不运输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让城市更加美丽文明
让海州更加平安和谐
来源 | 海微警
一审 | 徐欢
二审 | 陈雪美
三审 | 敢凡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