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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建议地下停车位允许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信件内容:南区壹品蓝山望岳苑小区地下停车位没有充电桩,《兵团2024年加力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强化资金管理的工作方案》鼓励以旧换新和购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离家较远,建议允许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方便车主进行充电,让更多的人愿意购买新能源汽车,促进师市经济绿色发展,如果允许,能否告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谢谢!写信时间:2024-09-23 22:19:39
回复时间:2024-09-24 11:28:08
回复内容:经了解,按照相关要求,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具备的条件:一是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即燃油车辆必须和充电车辆分离开;二是充电车辆必须在一个密闭独立的空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三是用电负荷原设计无充电桩设施,现加装充电桩需要将变压器、线路要更换,满足用电负荷要求。按照以上要求,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只有到设计院相关部门出具正规的消防和用电设计方案进行改造,但是限于地下车位空间小且安全隐患大的问题,目前暂不能满足您的要求。现南区邻里中心东侧停车场天富超级充电站已建成运营,可供市域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车主快速充电。您可以在此处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答复部门:152团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