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西吉县公安局将台堡派出所民警在处理经济纠纷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王某某身上酒味浓烈,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已达到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王某某称前一天晚上饮酒,次日自觉酒醒便驾车前往将台堡,面对王某某的困惑,民警耐心向其普及酒驾的相关知识,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王某某表示今后再也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
目前,案件已移交交通管理大队,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大多数人认为
喝过酒经过一夜的休息就会没事
实则不然
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
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
20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
80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人醒≠酒醒
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
莫因一时侥幸
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责编/肥龙 来源/西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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