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赴后继的网络实名举报浪潮下,连韩国商人都录视频网络举报求助了。
11月13日,一个叫辛在明的韩国籍男子网络实名举报称,他是一名热爱中国的韩国商人,在苏州投资了苏州福井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当他发现自己公司总经理崔京焕、财务负责人全海锦伙同苏州东吴国际经济技术公司徐枫(徐枫妻子时任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院长)截留、侵占、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准备派韩国总公司来查账时,却被虎丘区相关部门违法裁定宣布破产,更滑稽的是创造了受理破产当日就裁定破产的纪录。十八年来,他过得无比痛苦、度日如年,浑浑噩噩流浪在中国无法面对家人,向上级有关部门诉讼、申诉、举报无果,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切实解决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辛在明在举报视频中还称,他愿意义无反顾的做在中国开展线上实名举报的第一外籍人士,他的投资在一夜之间付之东流的时候,曾感到深深的迷茫和绝望,但看到苏州马翔宇的视频后再次燃起生的希望,觉得无法再继续选择沉默。
另一名与辛在明联名实名举报的福井装饰用品公司债权人高峰则在视频中则实名举报了三大事项。
一、违法违策划外资企业破产清算
苏州市虎丘区(原东渚镇)政府在法院裁定受理职工申请前就策划申请成立“清算组”,并全部选用当地政府官员,严重违反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应当由法院摇号指定,由律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人员担任的法律规定。在债权人、债务人强力抗争的十年时间内,连续九次向法院申请拍卖福井公司资产、消灭违法犯罪证据,阻止福井公司破产冤案平反、纠错,最后动用公权力强行将完全可以正常运营的福井公司搞破产、拍卖、注销。
二、外资企业不满足破产清算条件被强行破产清算并注销
2007年5月24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镇政府,发现崔京焕、全海绵、徐枫为掩盖违法犯罪事实,对外散布“公司将破产”的谣言,唆使供应商查封福井公司财产,鼓动职工以讨要因查封而未发放的21万元工资为由,向法院申请福井公司破产。并在确认福井公司巨额资金被截留、侵占、挪用的事实后,于2007年9月27日,让“清算组”工作人员金梅良制作二本假帐,并指示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恶意将福井公司资产做成负债6.3万来裁定福井公司破产的依据,掩盖徐枫、崔京焕、全海锦违法犯罪事实。后经杭州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福井公司被截留、侵占、挪用的资金高达2000多万元的事实后,“清算组”还实施虚假诉送,将刑事案件以民事纠纷掩盖违法犯罪事实,在追回部分被截留、侵占、挪用的资金后,不顾债权人、债务人反对,坚持向法院申请拍卖福井公司资产,终结破产程序注消福井公司。
2007年5月24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明知福井公司并不满足破产条件,还鼓动福井公司职工作为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
2007年6月19日,为了消灭违法犯罪证据,虎丘区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职工申请当天,同时裁定宣告福井公司破产,也就是受理和裁定宣告破产竟然放在了同一天,严重违反破产程序,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擅自登报拍卖福井公司资产。当债权人发现受骗后,立即付清了67万元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此时,申请福井公司破产的职工拿到了全部工资及补偿金,虎丘区人民法院,仍然坚持非法阻止福井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和解、阻止福井公司恢复生产。
辛在明先生的企业本不符合破产条件,虽被法官非法搞破产,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坚持要和解,让福井公司恢复生产,法院完全可以纠错,裁定撤销破产或者让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最终得以让福井公司存续,继续经营。但是虎丘区法院仍然执意继续开展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强行将福井公司资产拍卖,2017年7月5日强行裁定注销福井公司。
三、经侦大队有案不查、有案不立,掩盖犯罪事实,纵容、包庇违法犯罪人员
2009年9月28日,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收到福井公司法人辛在明,根据杭州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正式报案、并接收了债权人委员会提交的大量证据后,有案不立、包庇、掩盖犯罪事实。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450天的调查,查实了徐枫的东吴公司截留福井公司近2000万元资金,崔京焕、全海锦等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将货款作为个人借给公司的借款,再以归还借款侵占、挪用400多万元的证据后,坚持包庇掩盖,并向辛在明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维持原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2024年8月9日,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调取了(2007)虎民破字第0001号、(2013)虎商初字第1152号案卷,发现了更多徐枫、崔京焕、全海锦截留、侵占、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的证据,再次向虎丘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虎丘区经侦大队以没有新证据、并明确说:“该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而拒不受理。
结语:
外籍企业家网络实名举报,即便在网络举报蔚然成风的今天,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予以重视,彻查该起举报事件背后的是是非非,给举报者和广大网友一个交代。
拭目以待!
来源:兵叔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