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一、登陆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mc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
2.起草说明
民政部
2024年12月2日
来源 丨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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