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机动车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检测成本、市场供求等,合理制定机动车检测收费价格,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更新。
三、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机动车检测收费过高上涨;(三)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机动车检测;(四)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六)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机动车检测收费市场,侵害其他机动车检测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检测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请广大消费者积极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属地投诉举报电话。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319315
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984491
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661899
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568959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442772
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8167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8325358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019315
省黄三角农高区应急管理局:8908133
• end •
编辑:尚菲
一审:赵海斌 二审:李喆 三审:牟志新
监制:孟涛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大省挑大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走在前开新局#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利津发布
联系电话 :5622527
投稿邮箱:ljb56225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