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主体报名、消费者政策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科0454-6715035。
2.补贴实施期限。
2024年12月6日至31日
3.补贴对象。
房屋(含佳木斯地区以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前,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4.补贴标准。
按照补贴商品最终实付金额的20%享受一次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以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一套5000元沙发为例,按照20%的补贴标准,即可申请1000元补贴,如购买一套1.5万元沙发,因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故可以申请的补贴金额为2000元,如消费者同时又购买一张餐桌,因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因沙发与餐桌均属于生活家具,消费者已经对购买沙发申请了补贴,故不能再对餐桌申请补贴。消费者购买了同一种类的多个商品,建议选择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申请补贴。
5.哪些商品可以申请补贴?
(二)市场主体方面常见问题
1.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需提交哪些材料?
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是在佳木斯范围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名阶段需提供《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活动准入市场主体申请表》、《信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补贴审核发放阶段提供12月6日至31日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市场主体绑定的收款设备账户在12月6日至31日的银行流水明细;市场主体在12月6日至31日销售商品应开具的有关票据(消费小票、商品发票、收货佐证等)。
2.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收款设备有哪些要求?
云闪付APP收款或POS机收款,云闪付APP收款功能属于国家和省、市关于支付便利化服务中的要求,由市场主体自己选定银行或支付机构办理,具体服务费率由市场主体和银行或支付机构自行协商。收款POS机使用银行、银商都可以,无具体限制。
3.补贴款项是否需要市场主体垫付?
补贴金额无需市场主体垫付,消费者持相关材料自行申请。
4.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补贴申请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市场主体报名参加活动使用的名称、收取消费者货款的名称、开具发票的名称均应一致,抬头应为消费者姓名,商品发票需在备注中写明送货地址,送货地址应与消费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坐落一致。
5.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同时销售多个种类的商品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以同一市场主体同时销售成品门窗和生活家具为例,如消费者在同一市场主体同时购买两类商品,建议商家提示消费者根据两种商品价格分两次支付,市场主体针对商品种类分别开具发票,消费者分别申请补贴。
6.发生退货应如何处理?
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应由参与的市场主体先行扣回补贴资金,并按期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程序退还。
(三)消费者方面常见问题
1.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商品时可通过哪些方式支付?
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或通过实体银行卡支付。
2.补贴如何申请?
近期云闪付APP将开通补贴申请入口,消费者可通过补贴申请入口,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3.如何获取已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
目前正处于市场主体报名审核阶段,可关注佳木斯市住建局公众号“佳木斯住建”,我局将通过公众号公布市场主体的名称、经营地址、商品种类等信息。我市大型家居建材商场正在组织商户报名,消费者在商场选择商品时也可获取相关信息。
4.消费者申请补贴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为准。
来源:佳木斯住建
编审:丁兆勇
编辑: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