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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什么?
应当如何报销?
本期政策课堂
为您详细解读“大病保险”制度
Q
什么是“大病保险”制度?
A
“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制度安排,“大病保险”制度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Q
“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A
“大病保险”报销不是对某个病种的报销,是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含)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Q
“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A
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2024年北京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404元。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
特别说明:“大病保险”起付线不是基本医保门诊和住院的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Q
“大病保险”是否需要个人申报?
A
不需要,北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无需申报,也不需要缴纳额外费用,可自动享受相应待遇。
Q
“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有倾斜政策吗?
A
有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农户等困难人员,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Q
“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怎么发放?
A
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无需等待次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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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香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来源:海淀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