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大学生被害,是不是“得不到,就毁掉”?
文摘
2024-11-02 21:47
陕西
10月30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当天晚上,南昌工学院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一男子持刀对一名女大学生进行伤害。视频中,可以听到到女生不断发出撕心裂肺的呼救:“救命啊,我错了,再也不敢了。”女生倒在了血泊里,男生淡定地坐在地上,像极了电影里的冷血杀手。南昌工学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行凶所用的刀具是从男生自己的书包中带出来的,女生已被送往医院,但不幸身亡。此外,这名工作人员还提到,行凶的男生并非南昌工学院的学生。10月31日,南昌红谷滩区公安局通报:“10月30日21时23分许,红谷滩区狮子山大道998号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查,犯罪嫌疑人万某鹤(男,19岁)因情感纠纷用水果刀将何某宏(女,22岁)捅伤,导致何某宏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万某鹤被警方当场控制。”如此措辞,表明了二人的关系,要么是恋人、要么是情人、要么......不过,痛下杀手,肯定有“原因”,可能是“求而不得”,也可能是一方“过错”,也可能是“得不到,就毁掉”......2020年9月25日,邯郸市永年区税务局的杨某,驾车反复碾压前女友修某。原来,杨某是永年区税务局公务人员,离异。修某,也是离异女子。双方接触一段时间后,修某发现二人在认知、性格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便提出分手。杨某竟然通过“呼死你”软件,一天能给修某和父母、亲戚等拨打上百次电话。此外,杨某还盗取了她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在多个贷款和婚恋平台恶意注册信息。杨某还到修某的住处,破窗入室,痛打修某,在她家楼下拍照、跟踪……因为“得到”了修某,但修又提出分手,这就是“得不到,就毁灭”。几年前,河南嵩县一男子难以接受女友提出分手,当街砍杀女友。某地一个女大学生和男友分手后,男友威胁要将其照片公布到学校论坛,甚至说要去调查她父母,给他们传照片。这些案例中,明明双方感情破裂,已经分手了,却总有一方纠缠不休,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更可怕的是,明明是想要,结果却是“得不到,就毁掉”!许多人感到不解:爱而不得,就要毁掉,这到底是什么心理?一个人能用极端的方式“爱”你,就能用极端的方式恨你。他们对于“从未得到”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什么太强烈的“占有”欲望。举个例子:你这辈子可能都赚不到一个亿,你会因此想报复社会吗?所以,男人追不到一个女人,没法和她在一起生活,心智稍微成熟点的男人,都不会报复。我还想追林志玲呢,我也追不到,难道我也要对她因爱生恨,报复她?其实,每个人都会有阴暗面,都有自私,懂得讨厌,懂得仇恨。如果没有管束,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仇杀,妒杀,抢劫,恃强凌弱……于是,我们有了教育,有了约束,也懂得了收起自己的暴戾和贪欲。但是,尽管如此,有些人心里的野兽还会偷偷会跑出来作恶。特别是“得到了却又失去”时,会像野兽一样张开血盆大口。发生在南昌工学院这起案件,是不是“得不到,就毁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