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终结国企高管“既当高官又拿高薪”时代

文摘   2024-11-08 09:03   吉林  

【社评】终结国企高管“既当高官又拿高薪”时代

我们的任何改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公共利益,所以,作为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国企薪酬分配制度做了明确要求:国企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国企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

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推进国企改革,是本轮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与此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薪酬制度上,同样坚持分类管理。对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的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健全国企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本轮改革推出的相关举措将和去年底部署推进的国企特别是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形成合力。

近年来,部分国企高管薪酬畸高,屡屡招致社会质疑,质疑的焦点之一即国企高管天价薪酬与其业绩脱钩。今年以来,央企薪酬改革已全面实施,央企负责人薪酬呈整体下降效果,地方国企的薪酬改革方案也基本得到批复。而国企高管天价薪酬的另一面问题是,掌握国家重要资源的国企负责人尤其是央企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着体制外的高薪,这样的薪酬“双轨制”无疑损害了社会公平。

因此,《指导意见》一推出,舆论就评价认为,对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打破薪酬分配“一刀切”,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标志着国企高管“既当高官又拿高薪”的时代结束了。今后,国企高管将不能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

其实,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将其薪酬与绩效挂钩的管理要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明确,之所以推行得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薪酬政策基本上由企业高层和主管部门的少数人员决定,是少数人对自己的薪酬进行“自我定价”。

此轮改革以分类管理的方式,从制度设计上对薪酬政策“谁说了算”做了规定。同时,将部分薪酬改为以任期激励收入的形式发放,可以促使国企负责人更注重企业中长期发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将打破“大锅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更为宏观层面观察,这一改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无论对组织任命的国企负责人,还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都要在综合考虑有关群体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实践证明,高薪不能养廉。

今年9月份,最高检官网披露一则打虎通报,上汽集团原副总裁陈德美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上汽任职副总12年,平均年薪超200万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陈德美出生于1962年,1980—1984年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液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4年毕业后参加工作,后来在工作期间拿了个工商管理硕士。

2012年1月,陈德美出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任职长达11年。在职期间,陈德美曾多次代表上汽集团公开参加活动并对外发声。

担任副总裁的当年,陈德美年薪93.06万,一年后其薪资上涨56%至145万;2014年陈德美年薪达到189.58万元;2018年其薪资突破200万,达到263.62万元;2022年陈德美的薪资再度冲破300万大关,达到350.5万元;退休当年公告显示其获取报酬为254.4万元。

《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陈德美担任副总裁的不到12年间,上汽集团发放给其的总薪酬达到2476.29万元,相当于206.36万元/年。

上海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对上汽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并于2023年1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2024年4月,中纪委通报陈德美被查。

过了4个月,陈德美的问题就查清楚了。8月1日中纪委网站通报,陈德美被开除党籍。

在一些人眼中,高薪仿佛是遏制贪腐的万能钥匙。他们认为,只要为这些干部或国企领导提供足够丰厚的薪酬,让他们在经济上无忧无虑,甚至拥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就能有效遏制贪腐的冲动。这一理念在国外某些地区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了不少国家的推崇。然而,在我国这一特殊国情下,高薪养廉的实践却面临着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

一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这一经济制度决定了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广泛性。若片面地为某些干部或国企高管提供高薪,无疑会触动广大社会基层人员的敏感神经,引发强烈的不满与质疑。从经济性质的角度来看,我国并不具备为这些特定群体提供高薪所需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基础。

另一方面,高薪养廉的局限性在于,它远远低估了人性的复杂与贪婪。人的本性中确实蕴含着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与渴望,但贪婪并非仅仅由经济因素所驱动。即便是在高薪的诱惑下,仍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高薪并不能成为养廉的万全之策。

实际上,真正想要大范围地减少贪腐行为,唯有依靠民主与法治这两条并行不悖的道路。民主能够解决权力只唯上、不唯下的问题,确保权力的来源与行使受到广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而法治则能为反腐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确保贪腐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与制裁。

因此,我们不应过分迷信高薪养廉的魔力,而应更加坚定地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廉洁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价值取向。

来源网易新闻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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