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回复:灭火器不需要年检!灭火器新国标解析:6条重点改动与影响

职场   2025-01-21 08:41   浙江  




咨询:灭火器年检

您好领导,公司现在的灭火器要求每年检一次,对此国家有相关规定么?感谢解答。

回复:

《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2000]423号)已不再适用,不需要年检,根据《灭火器维修》(GA95-2015)规定第4.1条要求,灭火器用户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的规定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要求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咨询:消火栓灭火器的巡查频次
您好老师,请问一下综合楼宇和学校消火栓和灭火器的巡查频次多长时间一次?谢谢
回复:
根据《灭火器维修》(XF95-2015)标准要求,由灭火器用户自行制定巡查检查周期。
咨询:关于干粉灭火器检测的问题
您好,关于灭火器检测问题,GB50444-2008 5.3.2条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已经废止,是否意味着灭火器不再年检,只要按照GB55036-2022 10.0.8条要求报废即可?
回复:
按照《灭火器维修》(XF95-2015)报废要求报废即可

附: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5.2检查

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2.2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5.2.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5.2.4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附录C建筑灭火器检查内容、要求及记录


《灭火器维修》XF95-2015
7.1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年;

b)干粉灭火器——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a)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b)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c)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d)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e)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f)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g)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h)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i)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j)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k)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l)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m)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10.0.7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更换。
10.0.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

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被火烧过;

9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



新标准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所有的灭火器都依照新的标准执行。

灭火器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做了很多改动,以下几点作为重点项讲解:

1、灭火器适用的火灾类别代号直接体现在型号上

新版灭火器型号编制方法中最大的亮点是:将灭火器适用的火灾类别代号直接体现在型号上,可以更便捷的辨别灭火器型号。

新的标准不再沿用旧标准的灭火器型号编制方法,而是启用了新的型号编制方法。

旧版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
新版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
例如4kg手提干粉灭火器原型号为MFZ/ABC2,新的型号将变为MF/ABCE4,从型号上就可以看出该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火、扑灭B类火和C类火和E类火。
示例1:MF/ABCE2C表示适用于A类、B类、C类、E类火灾,充装量为2kg的适合车用的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示例2:MS/EF6PG表示适用于E类、F类火灾,充装量为6L,配有固定架的手提式贮气瓶式水基型灭火器。
示例3:MT/BE2表示适用于B类、E类火灾,充装量为2kg的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示例4:MS/ABARE9表示适用于A类、B类、E类火灾,兼有抗溶性的,充装量为9L的手提式贮压式水基型灭火器。
示例5:MJ/B6表示适用于B类火灾,充装量为6kg的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新版灭火器标准将旧标准中灭火器的最高使用温度范围扩大,由原来的55℃提升到60℃。

新旧标准中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3、灭火器瓶身颜色统一

灭火器的瓶身颜色旧标准中规定灭火器瓶身颜色推荐用红色,但是并不做强制要求,因此市场上各种颜色的灭火器瓶身应有尽有。新标准中强制规定:所有的灭火器瓶身必须为GB/T3181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因此以后各种蓝色的、黑色的、绿色的、黄色的灭火器都将退出市场。

4、阀门结构

新标准对灭火器的阀门结构有新要求,在装有压力表的阀门上,厂家需要设计能取下压力表后灭火器不漏气的气芯结构。

也就是说以后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可直接拆卸进行更换,操作更加便利。

5、新标准删除了发光标志的要求

旧标准中要求灭火器应有发光标志,以便于在黑暗中指示灭火器所处的位置,因此很多厂家设置的发光的铭牌或者设置发光塑料圈装配在灭火器瓶口。

6、灭火器喷射软管长度要求

旧标准中规定充装量大于3kg或者3L的灭火器软管长度不应小于400mm。

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再规定不大于3kg或3L的灭火器如果配备配喷管的话其长度不应小于250mm。新标准还规定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软管长度不应小于6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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