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报:无证驾驶叉车撞死玩手机的安全员!活活被压死,防不胜防...

职场   2025-01-22 07:56   浙江  




     2024年11月19日21时02分许,某公司在厂区内进行叉车作业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经过
     2024年11月19日晚班(当日18时至次日6时),金龙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李某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当晚工作。叉车司机王某无证驾驶事故叉车进行作业,从高车间向二车间运输吨包。21时02分,王某驾驶吊有吨包的叉车,行驶至距离二车间门口大约三米的位置转弯上坡时,撞倒了未观察车辆运行情况、停留在此使用手机的安全员冯某,冯某被碾压在吨包下面。王某立即停车查看,随后操作叉车提升吨包倒车,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冯某躺在地上。后冯某经120急救车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金龙公司安全员冯某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企业安全员自我保护意识差,当日无夜班任务擅自到企业后停留在叉车行进线路上,未避让行驶的叉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金龙公司叉车司机王某无特种设备操作证驾驶叉车,未观察到停留在叉车行驶路线上的冯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金龙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虽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但未严格贯彻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缺位,未对叉车进行有效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纠正和制止无特种设备操作证驾驶叉车的作业行为。同时,叉车行进路线车间外部照明不足,整条路线标线和警示牌年久缺失,未及时进行安装和更新。
     叉车作为钢厂厂区和物流企业广泛使用的一种特种设备,因使用者的不安全行为或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危及人的生命,从物流工具变成“大祸车“。
     纵观全国各地发生的叉车事故,多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均表现为违章操作,人为增加配重就是其中之一。
     6月13日7时50分左右,某地一家机电公司发生一起叉车事故。
     叉车驾驶员袁某在下降货叉的过程中,叉车车身突然前倾,钢卷带着货叉砸向地面,导致叉车尾部翘起,使得放置在叉车尾部的配重钢卷滑向驾驶员座位,袁某被座位和叉车方向盘挤压死亡,叉车损坏。
事故发生经过(视频)
     调查组调查发现,该机电公司违规在叉车尾部增加配重钢卷1.6t,叉车驾驶员袁某无证驾驶,违规操作,货叉在下降过程中,叉车失去平衡,尾部翘起,配重钢卷滑向驾驶员座位,致使驾驶员袁某被挤压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袁某未取得叉车司机证书无证驾驶叉车;该机电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叉车使用管理混乱,未对事故叉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未对叉车驾驶员袁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叉车管理混乱、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叉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违规操作引起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配重砸向司机瞬间
类似由于人为增加配重
造成的叉车事故
还有很多
事故案例一
事故案例二
事故案例三
叉车配重及其作用
    所谓叉车配重,是指为了保证货叉能提升相应的载荷,同时还能保持叉车后轮与地面有足够的附着力,保证叉车可以正常行驶与转向,在叉车的后部所配置的平衡块
    叉车的配重与平衡重式叉车的桥荷率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而桥荷率是平衡重式叉车的重要参数之一,对叉车的稳定性、牵引性和动力性等性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所以,对于平衡重式叉车,配重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叉车配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自然矿产的砂石作为基本材料,比方说壳型、陶瓷型等配重类型;二是金属铸造材质,比方说实心、整体式的配重铁。
    但不管采用哪一种配重,一经出厂,配重就不能随意增加,并且叉车作业不能超过规定的载荷量,不然一不小心它就会像以上事故案例那样会“翘屁股”!
    因此,使用叉车的作业人员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1.不得超载超范围作业;2.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配重;3.作业时附近不能站人;4.行驶时不能超速、转急弯;5.禁止超高堆放货物
    此外,还要谨记使用叉车的“五不叉”“八不准”“五不出车”“八不开车”。

叉车是企业广泛使用的搬运机械。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因使用者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危及人员生命。向化镇安委会办公室因此制定如下叉车作业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不叉”

1.不知道货物质量

2.叉有可能损坏货物.

3.单叉偏载

4.重心不稳.

5.货物堆放不稳

"八不准”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

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不准用单叉作业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在货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货叉举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

8、不准直接叉船上的货物。

“五不出车”

1、刹车不灵不出车

2、灯泡不亮不出车

3、车向不灵不出车

4、喇叭不响不出车

5、安全设施不齐不出车。

“八不开车”

1、车门没关好或没系好安全带不开车

2、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

3、人没坐稳不开车

4、物没有装好不开车

5、叉车站人不开车

6、车架站人不开车

7、接班没有检查不开车

8、超长、超高、超载货物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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