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规定,经过公告发布、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聘任罗艳等109名同志为法治督察员的通知》。康达长沙分所高级合伙人张超律师有幸在列。
张超律师表示,今后将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安排参加法治督察活动,了解、收集和反映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并认真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康达长沙分所将坚持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理念,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将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将弘扬法治正能量为己任,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贡献一份力量。
张超
■康达长沙分所 高级合伙人
■执业领域:刑事业务、行政法业务、公司法业务
张超律师,执业25年,目前担任湖南省政府立法专家、全国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委员、湖南省法治督察员、湖南省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副主任、湖南省律协惩戒委委员、株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
张超律师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曾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他近年来致力于地方立法工作,多次作为立法专家参加《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并受聘为独立第三方完成《株洲市城市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后的评估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