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睢宁已发放856.91万元!

时事   2024-11-09 11:31   江苏  



发钱啦!发钱啦!
谁在发钱?为啥发钱?谁能领到?
快来看看吧~







近日,江苏天虹有限公司收到了66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这项‘真金白银’政策来得真及时,我们将这笔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员工的工作、住宿环境和开展技能培训。不仅让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还增强了企业稳定发展、扩岗促就业的决心和信心。”江苏天虹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王楠高兴地对记者说,作为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他真心为国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点赞。
江苏星星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样收到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该公司行政总监金适表示:“我们公司每年基本上都能获得40万到50万元左右的稳岗补贴,这些补贴对我们公司招收新员工、稳定现有员工队伍发挥了很大作用。”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
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睢宁县人社部门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补贴政策,
通过一项项有含金量的失业保险支持举措,
让企业纾难题、强信心,
为劳动者兜底线、增福祉。


哪些企业能领到这笔补贴?
据悉,此次稳岗返还资金的返还对象为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参保企业上年度(2023)参加失业保险需足额缴费满12个月;
  • 参保企业上年度(2023)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上年度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 非严重违法失信的、非僵尸、非工商注销(吊销)的企业。



资金返还标准是什么?
返还标准应满足大型企业30%,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60%,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标准执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执行。


据了解,今年,
睢宁县人社局联合县经发局、税务局、
市监局等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
确定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共1755家

资金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
通过社银平台直接发放到企业对公账户中。
截至10月24日,
全县今年已发放资金856.91万元
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记者丨张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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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丨李璇

三审丨仝勋

监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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