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江苏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徐州市专场)圆满举办
○ 事业编!公开招聘65人
▌睢宁县官山镇上线!
11月15日上午9点,睢宁县官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宁将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官山镇企业、群众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村镇建设、民生实事等方面的问题咨询、投诉,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或扫码留言。
▌2024年江苏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徐州市专场)圆满举办
11月14日,2024年江苏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徐州市专场)在县文化艺术中心演艺馆举行。活动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江苏省文化馆承办,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徐州市文化馆协办,睢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睢宁县文化馆、睢宁县柳琴剧团执行。
本次巡演既有近两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获奖及参赛作品,还有徐州市各地新创作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表现形式。这些作品讲述了本土故事、展现了地域风情、传递了人民心声,彰显了新时代江苏群众的文艺创新活力。
▌岚山镇:召开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重大事故隐患培训会
近日,岚山镇召开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重大事故隐患培训会,重点围绕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职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重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
▌王集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宣传活动
近日,王集镇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宣传活动,通过入户“零距离”解读缴费标准、渠道、时间节点及报销方法等,提高辖区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保率。
▌魏集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
近日,魏集镇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视频监控是否正常使用等情况,切实保障培训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
▌古邳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近日,古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古邳交警中队民警、平安志愿者走进下邳村,借助“2024年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讲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身边典型,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睢河街道:开展“铭记是最好的致敬”主题观影活动
近日,睢河街道仝圩社区开展“铭记是最好的致敬”主题观影活动,通过组织观看红色电影《上甘岭》,号召大家学习志愿军英勇奋战的精神,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情怀。
▌睢城街道:发放惠民农药 助力农业生产
近日,睢城街道青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到农户家中发放惠民农药,并讲解使用配比和注意事项,引导农户及时、科学、有效地防治病虫害。
▌梁集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走进戚姬社区
11月13日,梁集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走进戚姬社区,在宣讲消防安全相关知识的同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李集镇:畅通灌溉渠道 完善排水管网
连日来,李集镇庄河村组织机械畅通灌溉渠道,完善排水管网,给来年丰产丰收打下基础。
▌事业编!公开招聘65人
11月13日,宿迁市教育局发布江苏省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65名。
▲点击上图查看详情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点击放大查看)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进行招聘。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受到过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在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6)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所有报名考生免收考试费用。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3日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二厅103室。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并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具体如下: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证明和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认证的,须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提交);
7.本人近期2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当日通知到考生,初定2024年11月23日下午笔试,11月24日面试。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12:00—14: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组织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采取演课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对于形不成竞争(指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未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组织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未组织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四)考察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进入体检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2.拟聘用人员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均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653(宿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27-84389663 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督与审计处)
附件:1. 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 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重磅!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公布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男子因“抢红包”被行拘!
近日,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非法出租、出借微信给他人的蔡某。经查,蔡某为了赚取不法收益,将自己及亲人的微信账号租赁给诈骗分子使用,致被害人损失5万余元。
诈骗分子通过在网上发布高额报酬租赁微信账号的消息,谎称用于抢红包,以此获取微信号。随后先利用掌握的微信号建立群聊,一个群一般为10-20人,后续诈骗分子将刷单返利诈骗、投资理财诈骗,虚假贷款诈骗等手法骗到的受害人拉进群并让其在微信群发红包,(例如让受害人发红包个数20个,总金额为4000元的红包)再使用蔡某等人的微信将红包领走,以此来规避微信、银行的监测,并迅速将诈骗资金转移。
2024年10月18日,屯昌县公安局对蔡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将被实施惩戒,导致手机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生活受限。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识破骗局,切勿因网络兼职、贷款刷流水、刷单、投资理财等原因将银行账户、电话卡、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转取资金、拨打电话,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如有为诈骗团伙搭设VOIP基站(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转账洗钱、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立即停止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记者丨赵庭兰
通讯员丨陈士洲 仝兵 梁莉 苗瑞永
陈征 张岩 孙榕君 李慧 赵鹏
赵梦雅 李晨阳
编辑丨葡萄
一审丨李璇
二审丨任银涛
三审丨仝勋
监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无线睢宁”商务合作:1381535580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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