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及新开发技术,防止技术泄密?| 柯律师

政务   其他   2024-10-10 12:10   上海  


柯律师:


您好!

我司拥有大量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制造、销售业务,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对于这些企业核心技术,以及后续开发的新技术,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技术被泄密呢?


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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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郑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核心技术是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竞争力所在,技术泄密对公司而言更是致命的伤害,一旦被竞争企业获知和模仿,将严重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对此,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防止泄密。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内部、外部均应制定保密、竞业协议。对外方面,公司需要及时与供应商、代理商、加工工厂等合作方签订保密条款,明确规定上述各方对于产品涉及、关键参数、公司经营情况、客户资料等进行保密;必要时可约定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对内方面,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与董监高成员、掌握关键技术的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要求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特定期限内不得就职或服务于竞争企业,不得自营,以此保护公司技术的安全。


  此外,公司还可以制定发明奖励制度,通过优待核心技术研发、关键技术创新者,给予其合理报酬,与之成为利益共同体,使员工从内心认可企业,进而规避员工泄密风险。同时,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细则中详细规定了公司应当参照一定比例,从专利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部分作为报酬给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最后,公司在录用新员工时,应当与之签署知识产权归属协议。该协议可以确保员工在职期间利用公司技术条件、资源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公司,同时公司也可在该协议中要求员工配合公司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注册等事项。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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