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摘   2024-10-18 17:56   山东  

鲁政办字〔2024〕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培育体育赛事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的决策部署,打造“好运山东”体育赛事品牌,加快推进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丰富体育赛事供给

(一)引进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加强对引进和申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研究,综合评估赛事影响力和市场价值,注重与国内外各类职业体育联合会、协会、知名体育公司合作。统筹引进世界帆船锦标赛、铁人三项世锦赛等单项世锦赛(世界杯),ATP国际网球公开赛、FIBA国际篮联系列赛、ONE冠军赛等品牌国际赛事,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驻华外交官系列赛等国内赛事,力争每年都有国际重大赛事、国内顶级赛事在鲁举办,并争取永久落户山东。(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委外办)

(二)发展高水平专业赛事。积极引进职业体育赛事,支持举办“三大球”“三小球”、帆船、赛车、马术、棋牌等项目职业联赛,打造集职业球队、青训学校、球迷消费、运动项目文化于一体的职业联赛生态圈。积极承办各类专业性赛事,推广普及棒垒球、攀岩、滑板、霹雳舞等新增奥运项目,带动体育人口持续增加。(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三)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构建“市市有品牌、县县有特色”品牌赛事格局,支持各市结合历史文化底蕴和自然生态资源,做大做强传统品牌赛事,创新培育时尚体育、城市体育、海洋体育等赛事活动。支持单项体育协会打造本项目品牌赛事。(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四)积极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冬季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扩大市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乡村“四赛”等基层赛事规模。支持各市发展“村超”“村BA”“村乒”、社区联赛、城市联赛等,鼓励济南都市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发展区域联赛。支持各市举办马拉松、人车接力、汽摩、航空、帆船(板)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赛事,提升赛事消费能级。(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五)发展户外运动赛事。编制全省户外运动目录,全口径培育登山、徒步、攀岩、溯溪、山地自行车越野、沙地执杖徒步等户外运动赛事。鼓励各市建设汽车自驾和航空营地、山地户外公共营地、滑雪场、水上运动训练中心等,丰富户外运动赛事设施供给。开发“好运山东、户外天堂”信息平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六)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完善体教融合参赛机制,拓宽报名渠道、规范资格审查,加强U系列赛事与校园赛事衔接,逐步优化竞赛结构。完善大中小学四级联赛体系,扩大参与规模,推广升降级制度,打通体育特长生升学通道。试点改革在中考中加大体育技能测试权重,引导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带动更多青少年养成终身运动习惯。(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二、优化体育赛事布局

(七)合理开发赛事空间。围绕“山地、水(海)上、冰雪、汽摩、航空”五大具有消费引领性赛事,构建“三圈”(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引领,“四沿”(沿黄河、沿黄渤海、沿大运河、沿齐长城)联动,五网(步道网、水上网、骑行网、自驾网、航空网)串联,多极(黄河口、泰山、沂蒙山、昆嵛山、南四湖、东平湖、莱州湾、胶州湾)支撑的赛事空间布局。厘清涉空、涉水、涉林等赛事许可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点推动自然资源向体育赛事开放。(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海洋局、省气象局)

(八)统筹安排赛事时间。根据办赛时间规律,统筹安排马拉松、帆船、冰雪等项目赛事时间,营造“周周有精彩、月月有亮点”的赛事氛围。积极举办假日赛事,结合春节、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举办健步走、龙舟、登山等群众性体育赛事;结合节庆“小长假”等旅游旺季,举办观赏性强、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结合寒暑假,举办各类青少年赛事,不断扩大赛事举办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夜间赛事,结合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节点,举办嘉年华等夜间赛事相关活动;支持各市开展荧光夜跑、轮滑、街舞、街头篮球赛等夜间体育赛事活动,引领夜间消费风尚。(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九)差异化打造赛事名城。推进“办赛”与“营城”深度融合,鼓励各市打造不同层次类型的体育名城和赛事之都,提升“世界泉水运动之都”济南、“帆船之都”青岛、“休闲运动之都”威海、“滨海时尚运动名城”烟台、“国际体育休闲名城”泰安、“水上运动之都”日照、“风筝之都”潍坊、“世界足球起源地”淄博、“武术之乡”菏泽影响力。鼓励各市将赛事名城建设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推动赛事经济与城市经济良性互动、共赢发展。(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三、深化赛事与产业融合

(十)做强“赛事+文旅”。将举办赛事同旅游消费、文化交流等一体谋划。支持体育赛事进景区,鼓励体育、文旅相关企业、协会组织等结合赛事内容设计开发沉浸式、体验式融合消费场景。大力发展“赛事旅游经济”,定期举办体育赛事旅游推介活动,发布“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目录。加快布局运动体验、健身休闲等体旅融合新业态,省市县联动推出一批户外运动休闲旅游线路、户外运动营地和体育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一)做大“赛事+服务业”。开展体育赛事“进街区、进商圈”活动,将赛事举办地从体育场馆扩展至具备条件的体育公园、商业中心、步行街等区域,推动传统运动空间向体育消费空间转化。发布一批赛事消费场景典型案例,支持赛事主办方联合商圈、品牌推出赛事购物专线、专属优惠券等消费活动。大力发展“比赛日经济”,联合体商活动组织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社交平台等市场主体,在大型赛事活动期间举办体育市集、商品展销会、博览会、美食节、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增加数字体育区、潮玩互动区、户外露营区等互动体验活动,搭建集竞赛、娱乐、购物、文化等于一体的综合体验平台,将赛事“流量”转化为消费“留量”和经济“增量”。(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商务厅)

(十二)做深“赛事+乡村振兴”。依托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农业文化遗产核心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以“和美乡村”为主题,大力开展“村超”“村BA”“村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赛事活动。支持各市结合实际举办新年登高、农民丰收节、户外露营等“三农”特色突出的乡村主题节庆赛事活动。支持各市结合实际打造体育旅游特色乡村,将体育赛事与特色农产品展销、农耕采摘、特色民宿、乡村旅游等结合起来,增加农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三)做精“赛事+制造业”。鼓励体育制造业龙头企业向赛事举办、教育培训等服务业领域拓展。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体育赛事及训练需要研发智能骑行设备、高端电竞装备、数控健身器材、AI运动康复器材等新型产品。推动汽车赛事和汽车制造协同发力,支持打造改装产业工厂,促进高端赛车改装消费。(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十四)做优“赛事+培训”。规范开展青少年体育运动等级达级赛事及相关培训。支持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吸纳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执教。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或投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导青少年开展专业化训练。支持合规的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项目进校园。鼓励开展马拉松等专业赛事的相关培训。(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壮大赛事运营机构

(十五)支持赛事企业发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业国有企业发展体育赛事产业,积极引进、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建设体育赛事企业培育库,加强体育赛事企业入库培育、指导服务和动态运行监测工作。积极推荐山东体育赛事、体育赛事企业参加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评选。(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国资委)

(十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引导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制定公布体育赛事规范标准和办赛指南、参赛指引。鼓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向体育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提供技术、规则、器材、人员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

五、优化赛事组织环境

(十七)提升服务保障能级。支持各市建立“办赛一件事”工作机制,优化赛事申办、筹备、举办等服务。探索体育赛事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深化与专业机构、专业协会合作办赛,推动体育赛事安保、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标准化、社会化,合理降低赛事举办成本。(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十八)加强赛事安全监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赛事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指导各市安全组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建立体育赛事活动部门协作监管和应急保障机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和联合执法,加大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力度。(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

六、强化赛事要素支撑

(十九)加快场馆设施提档升级。指导各市挖掘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可共享商业综合体等开放潜力,串联城市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健身场馆等要素,升级改造体育公园,合理利用城市“金角银边”配建嵌入笼式足篮球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推动体育场馆智慧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加大体育场馆供给,推广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平战两用”改造。改革创新体育场馆管理和运营机制,提升场馆运营效益。(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

(二十)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高校等多方互融的赛事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赛事管理、策划、组织、运营、市场开发等专业人才。建立山东省赛事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交流平台,将体育赛事领域专家学者,赛事活动所需的专业裁判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纳入其中,为谋赛办赛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二十一)建立品牌认证制度。打造“好运山东”体育赛事品牌,制定“好运山东”体育赛事品牌认证标准,为体育赛事品牌建设夯实基础。大力扶持获得品牌认证的体育赛事发展,通过优化体育赛事服务保障、整合体育赛事营销推广等方式给予相应支持。(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二十二)开展体育赛事评估。建立体育赛事综合效益评估标准体系,从专业度、关注度、贡献度等方面构建评估指标,系统评估我省体育赛事的品质和综合效应,每年发布《山东省体育赛事影响力评估报告》。指导各市体育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体育赛事评估工作,科学、全面、系统反映赛事综合价值,结合认定与评估结果,从资金、政策、公共资源、整合营销等多方面为赛事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扶持,推动赛事深度融入城市发展。(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七、完善支持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牵头加强体育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协调赛事重大事项落实,畅通城市基础服务保障渠道,保障赛事有序运作。(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有关部门)

(二十四)完善奖补机制。统筹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等支持体育产业,推动体育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体育赛事支持细则,加强财金协同联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符合条件的赛事、赛事运营机构等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二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实施“好运山东”赛事品牌宣传计划,定期发布“好运山东”体育赛历,年度发布“好运山东”十大精品赛事。打造全媒体宣传营销矩阵,加强政策宣传和活动推广,提升“好运山东”赛事品牌知晓度、参与度、美誉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大众报业集团、省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
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行业性社会组织。目的以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参与社会共治,从而加快和促进鲁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10月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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