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一个卖电动车的被罚2160元!

文摘   2024-11-01 07:43   山西  















王*伟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相对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日期
王*伟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平遥市监处罚[ 2024]53号王*伟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依法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台铃:TDT6113Z一辆);2、处以2160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9.19
来源:平遥政府网

晨报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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