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三)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均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含10月31日)。
(四)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含11月25日)。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不含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在校期间还应具有以下经历或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具有一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工作经历;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工作经历;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5.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优秀共青团员;
6.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7.大学生退役士兵。
(七)因工作需要,专职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公寓。
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学校按一定程序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联系人:薛老师 张老师
(三)联系电话:(029)81556138(招聘专用电话)
(四)联系邮箱:zhaopin@mail.xaufe.edu.cn
往期回顾
来源:西安市人才协会
主编:赵轩
责编:段苏宸 编辑:王涛 曹喆
邮箱:xaycb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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