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公安:车门不落锁,男子“捡漏”偷走2万余元

政务   2024-10-14 11:54   内蒙古  

不要在车上放贵重物品!

真的不要在车上放贵重物品!

真的真的不要在车上放贵重物品!

屡见不鲜的“拉车门”

就是不法分子利用你的粗心大意
趁机钻进车内“捡漏”

近日

一辖区居民放在车上26600元现金

就这样被一扫而空

“车窗没有被砸,车门没有被撬,但我放在车内用一纸袋装着的现金被偷了。”9月24日,辖区居民包某某报案,称其停放在路边汽车内的26600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案后,为尽快帮群众挽回损失,二连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经对现场勘查发现,汽车并没有被损坏痕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当日下午,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可疑男子低头行走,四处张望,沿路见到汽车,随机拉车门试探。走到包某某的汽车旁,该男子轻松拉开车门,钻入车内,拿着一踏现金装入裤袋,随后乘坐出租车迅速离开现场。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迅速找到该出租车司机,通过其微信支付记录,查实乘车男子身份信息及住所信息。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根据嫌疑人外貌特征,调取大量公寓楼内监控录像,最终确定了该名男子的准确位置。经过多日蹲守,10月10日,民警在其住所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伊某某抓获。

经讯问,伊某某对其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己既不砸车窗也不撬车门,更不懂开锁,没事就出门溜达“捡漏”,对停放在路边、小巷的车辆进行随机拉车门。“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不会损坏车子,偷不到钱物车主自然不会报案,甚至车内现金数额较少都不会发现,即使发现车内财物被盗,一般会自认倒霉。正是利用部分车主这一心理和“疏忽大意”,犯罪嫌疑人伊某某通过这种“笨方法”多次作案盗取车内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伊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很多车主习惯将一些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有时也会因急于办事
下车忘关车门、车窗
或者上车后打电话,长时间不锁车门
车主偶尔的粗心和习惯
有时会招来偷盗者的觊觎
自己受到经济损失
同时还可能导致车辆损坏
那如何防范车内财物被盗呢

 警察蜀黍来支招 

1.尽量避免将车停放在人烟稀少、灯光昏暗的区域,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摄像头装置覆盖区域。

2.切勿将汽车当成保险箱,个人的贵重物品、皮包、现金等不可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或后备箱等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您的财物和车辆造成损失。

3.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避免不法分子 “捡漏”实施盗窃。

4.有条件的请给汽车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有人砸车或拉车门,能及时报警。

5.一旦发生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三  审:杜   霞
二  审:刘彦博
编  审:杜梦洋
照  片:赵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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