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工作中暂扣了一批违法车辆,现将暂扣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进行公告。
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今日起3个月内(2025年3月7日前),到各扣车单位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前往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没收)、销毁处理。
龙湖大队联系电话:88269939
濠江大队联系电话:8749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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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