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基础教育研训工作,提高区域教育教学研究、指导、管理、服务水平,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各基层学校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到进修学校担任助教研训教师,为我市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储备后续力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1.优中选优原则。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遴选德才兼备、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
2.务求实效原则。加强对遴选对象的日常管理,力求使遴选对象进一步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积累丰富工作经验。通过遴选努力打造一支有责任担当、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和较高教学组织实践能力的研训教师队伍。
二、岗位数量
初中语文研训教师1人、初中数学研训教师2人、初中英语研训教师1人、初中生物研训教师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研训教师1人。
三、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有 3 年以上教研组长、班主任、中层干部或兼职研训教师工作经历,近5年在学校任教学段及学科与所报学段及学科一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兼职研训教师经历或特殊优秀教师(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较高强度工作。
4.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5.具备引领学科专业发展的能力。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学科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在本专业内有一定威信。
6.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信访举报正在查核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申请人所在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将《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遴选助教研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能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308)。
(二)综合评价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结合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教师进修学校通知准时参加面试。面试为现场答题,考试内容现场公布。面试评分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评分,满分100分。
(四)领导小组意见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德才情况、现实表现及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分。
(五)确定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和领导小组意见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定人选。并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拟定人选到相应岗位试用。
五、日常管理
1.拟定人选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试用部门提出意见,同意留用的,继续留用;不同意留用的,仍回原单位工作,空缺人员或岗位,可进行顺位递补,递补人员仍执行试用期管理。
2.首次助教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对遴选人员表现做出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遴选对象按照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现行研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六、工作保障
此次遴选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11月6日
来源:瓦房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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