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残联会计涉嫌挪用公款!开庭审理……

民生   2024-11-20 11:30   中国  

近日,滨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县残联会计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茅亿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县残联和部分国企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分层次举证论证,并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条理清晰、环环相扣,将案件事实、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清晰呈现,还原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全过程。被告人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尽力弥补国家损失。

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本案的特点,深刻剖析了案发原因,并深刻指出,每一位公职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处理权与钱、公与私这些原则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守底线、遵法纪,认认真真履职、清清白白做人。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该院针对聘用人员管理、公章使用等问题向县残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护,与县法院、县残联会签《关于为残疾人提供司法保护的十条意见》,建立涉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共同落实残疾人司法保护措施,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本文来源:铁韵滨检

本文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招工启示

建湖县维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系县属国有企业,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录校园男保安10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裸视为0.8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热爱安保事业,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应变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积极,服从公司安排,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记录,退役军人优先。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免冠照片2张。试用期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010元/月(目前执行建湖县最低工资标准),享受规定福利,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15-69909386 13851330510

报名地址:建湖县维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建湖县近湖镇安康路8号)



爱建湖网
爱建湖网(www.ijianhu.com)专注于提供建湖本地生活资讯(求职招聘、柴米油盐、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分享和交流的互动平台。分享生活,温暖你我,尽在爱建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