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旅游环境,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和温馨美好的服务体验,向全县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旅游商户和经营者倡议如下:
旅游企业要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切实维护游客安全与合法权益。不组织和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及产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旅游从业者要遵纪守法、文明引导。旅游从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权利、维护游客利益,不“宰客”、欺客。要广泛开展文明告知、文明劝导、微笑服务、便民服务、应急求助等志愿服务,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引导和规劝,共同推动文明出游良好风尚形成。
广大商家要热情迎客、诚信经营。诚信是立身之本,各旅游经营主体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诚信经营。要遵守价格承诺,共同维护价格秩序。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销售旺季,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或商品,不得临时加价提高价格,订单生效的不得擅自单方面毁约。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缺斤少两,不欺客宰客;以礼待人,文明待客,为游客展示天津人热情好客的一面,全力打造优美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监制:赵新玲
审核:相亲亲
编辑: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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