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规定,我办自今年7月份以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对全县14个公租房小区所有承租户的各类家庭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及核实,发现部分廉租房和公租房承租户因条件发生变化购买了住房等情形需要清退和整改外,还有部分廉租房承租户存在与廉租房保障政策不相符等情形。根据廉租房和公租房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对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户,调整为公租房保障对象(见附件1),调整后租金执行同地段公租房租金标准;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公租房承租户,调整为廉租房保障对象(见附件2),调整后租金执行同地段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开始。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编辑 :新鲜君 | 📷图片由商家闻香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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