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了解到
适用范围
1.取得相应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
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培训机构(或称“白名单”机构);
2.永丰县范围内中小学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3.具有一技之长,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公示的个人。
基本原则
准入标准
参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信用状况良好。已取得非学科校外培训办学资质、年度合格以上、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纳入统一监管。设立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若以个人身份参与服务的,不单独收费,由学校参照兴趣类课程薪酬标准支付服务费。
3.具备准入资质。从教人员必须爱国爱党、品行端正、关爱学生,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进入义务教育学校的个人和校外培训机构聘请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性行业协会证书、人社部门认定证书、非遗传承人证书)等,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聘请学校在职教师兼职取酬。
4.加强课程建设。培训课程与内容要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相关课程标准,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向县教育体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提交服务申请表。申请表中每个项目均需真实介绍课程名称、教育理念、课程特色、选用教材、已获荣誉与成绩、课程时长。同时写明授课人数、适用年级、需学校提供的活动场地、设备与器材、收费标准以及教师名册等信息。
2.审核公示。县教育体育局和其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对参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交的项目清单等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审核通过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永丰县进校园服务名单库,向永丰县各中小学推荐。
3.学校遴选。永丰县中小学校根据县教体局公布的进校园服务名单库,选择参与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遴选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包括教师、家长代表、教育社会监督员等,且在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随机选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在服务名单库中选择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经学校党组织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对于高中阶段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通过挂网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招标方案需征求县教体局意见。遴选过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陈述、评议、确立、公示等环节进行。
4.签订合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有效期为一个学年(高中阶段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含2年)。续签合同期满后须按照程序重新进行选择。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作的,提出终止合同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就终止合同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可提前终止,并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备案。
5.登记备案。学校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复印件、课程计划、师资、教材等材料报县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备案。
6.质量评测。一个学期结束,由学校组织本校教师、家长、学生等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并向县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书面报告评议结果。教育体育局及其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对进校园服务项目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
教师管理。学校要将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服务教师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围。参与服务的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参与学校服务教师必须与教育体育局审核公示的名单一致,统一“挂牌”上岗。挂牌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制作规格,含教师姓名、单位、照片、相应资格与资质等。原则上在服务期间不得变更教师。如因特殊情况,经服务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进行变更。
场所管理。因学校场地、器材、设施等原因,需要将服务地点延伸至校外的,由学校向县教育体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可以将服务地点进行延伸,校外服务场所须具备相应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安全等工作要求。
违规处置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新鲜君 | 📷图片由商家闻香婆提供
*以上内容归永丰土特产@闻香婆,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