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统一部署,10月29日,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分别带队赴宝鸡、渭南市督导调研秋粮收购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宝鸡市凤翔区、渭南市富平县、蒲城县,直达收购现场,了解新粮价格、粮源流向、售粮款支付、粮食经营台账建立和为农服务等情况;深入农户存粮典型调查点,实地查看新收玉米质量、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传达贯彻落实秋粮收购各级会议精神、组织秋粮收购、粮食收购主体和收购数量备案管理等情况汇报,与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座谈,进一步了解粮食产量、收售粮意愿、价格预期和市场反应等情况,听取改进工作意见建议,并给与具体指导。
调研组对宝鸡、渭南市积极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挑重担、做贡献,有力落实秋粮收购政策要求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粮食产量,大头在秋粮。各级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秋粮收购工作指示精神,把秋粮收购置于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调研组强调,宝鸡、渭南市作为我省玉米重要产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细化措施安排,切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严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要扎实规范开展执法监管。认真执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聚焦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质量检验、称重计量等环节,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发挥热线前哨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三要严格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抓好入库粮食质量安全关,指导监督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掌握粮食收购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卖粮难、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五要扎实做好安全工作。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管理,确保粮安、库安、人安。六要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抓好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加强统计力量调配,督促各类统计主体严格履行报送收购进度等重点指标和各项粮食流通统计报表法定义务,着力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就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准备,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粮食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宝鸡、渭南市及有关县区政府、发改、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同志,粮食深加工企业、种粮大户和粮食贸易商,省局粮食储备处、粮安考核处相关人员参加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