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环境职能作用。2025年1月3日,由《人民司法》杂志社学术支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鄱阳县人民法院、余干县人民法院协办的“江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人民司法·移动沙龙”在鄱阳县顺利召开。
来自国内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人民司法》杂志社代表,湖北、江苏、福建、江西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及武汉海事法院相关负责同志,江西省检察院以及上饶法检两院环境资源诉讼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现场参会。
会议由江西省上饶市政协副主席、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健主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胜,鄱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宗华先后致辞。
鄱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宗华代表鄱阳县委、县政府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向深耕于环境资源领域的各位专家、学者及奋战在环境资源审判一线的人民法官表示崇高的敬意,并表示此次活动是对鄱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促进和支持,鄱阳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依法履职尽责、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满洋、《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李泊毅分别主持了 “动、植物受损后的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认定”和“环境客体受损后的救济程序衔接”两个主题的研讨。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院、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巩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长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评估中心副主任齐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郑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朱丽,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汤丽娟,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进,江西财经大学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陈幸欢等发言嘉宾先后阐述了各自的见解,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程晓斌对本次会议作了小结。本次研讨为参会人员带来了思想碰撞与启发,上饶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研讨会成果为指引,将理论经验切实转化为实干行动,携手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书写更为绚丽的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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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上饶中院
编 辑|敖 嫄
校 对|邱 婕
审 核|滕政熙
签 发|虞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