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峰法院委派横峰县“法之光”志愿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2年4月,张某入职某单位任卸货工。2023年3月,张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2天。后经交警队认定本次事故被告无责任,且有关部门鉴定伤情为工伤十级。因张某与其用人单位对工伤补偿协商未果,张某提请了劳动仲裁,经裁决用人单位给付张某工伤补偿款。该单位不服仲裁结果,向横峰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调解方式结案最能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于是将该案件委派给横峰县“法之光”志愿者协会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详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入职时间、工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的经营情况等,紧扣双方争议焦点,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最终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下一步,横峰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质化解决新路径,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独家记忆”丨回望横峰法院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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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立案庭 吴花萍
编 辑|敖 嫄
校 对|邱 婕
审 核|滕政熙
签 发|虞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