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持续开展宪法宣传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12月2日,苍梧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在梧州市宇森建材有限公司,干警们向企业负责人发放宪法宣传手册,详细询问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生产安全、环保等问题,共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其咨询的法律诉求问题提供意见。在旺宝茶业,干警们与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们座谈交流,详细讲解了宪法对合同签订、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保护,引导他们积极学习宪法,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
12月4日、5日,岑溪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先后到市大广场和汇洋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阿姨您好,这是我们检察院的宣传手册,我来跟您解说一下……”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现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倡导群众成为法律的积极践行者和传播者。
12月4日,藤县检察院与梧州市凤凰之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以“与法同行,‘宪’在行动”为主题的帮教活动。
“同学们,今天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那你们了解哪些宪法知识?大家知道我国颁布过几部宪法吗?”活动开始,检察干警引导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课前互动竞答,活跃现场氛围,紧接着播放了国家宪法日的宣传视频,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罪错未成年人讲解宪法内容和精神,重点阐述了宪法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如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劳动的权利义务、人身自由权等,提醒他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司法社工结合罪错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学习情况,围绕“什么是宪法”“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两个方面,向罪错未成年人详细普及宪法知识。
“梅花、桃花、月季花,千万厶种罂粟花。西药、中药、处方药,毒品不是减肥药......”12月6日上午,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走上蒙山县新圩镇新圩村戏台,用朗朗上口的蒙山话呈“宪”禁毒知识,为观众带来别样的普法新体验。
“呀,没想到检察院现在都能用蒙山话顺口溜来向我们普及禁毒知识了。尤其是‘西药、中药、处方药,毒品不是减肥药’这句让我印象深刻……”刘姨在戏台下跟着其他观众聊着观后感。
“阿姨,这是我们结合办案梳理出的常见新型诈骗手段,过来看一看呀。”……12月4日,普法宣传服务队走进城南街道南中社区,在热闹的骑楼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游客、群众“面对面”开展“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万秀区检察院的宣传点引来众多市民游客前来咨询。干警围绕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地位以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结合相关案例向往来市民游客普法,并发放宣传册、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市民游客树牢宪法意识,助推形成人人遵守宪法、人人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12月3日上午,长洲区检察院干警走进三祺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围绕宪法的地位、国家宪法日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普法宣讲,结合实际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学习宪法的意义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串联起来,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不少群众现场咨询了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婚约财产纠纷、电信诈骗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干警们逐一为他们进行解答。现场还发放了《宪法》口袋书等各类宣传资料,营造了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使宪法精神走入群众日常生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12月5日,龙圩区检察院干警走进新地镇初级中学,开展以“法护‘未’来, ‘宪’在行动”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宣讲活动。
在新地初级中学,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对宪法如何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解读,给同学们普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方面知识,教导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保护自己,正确寻求帮助,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让同学们在身边事中领悟法治精神。
来源 | 梧州市各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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