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11个月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检护民生”专栏,记录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新动向、新进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12月12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向3名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关怀,为因案致困的案件被害人传递司法温暖。
在发放仪式现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锦梅郑重地将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申请人手中,同时耐心地向申请人阐释司法救助政策,以亲切且坚定的话语鼓励他们勇敢直面生活,努力改善现状,用积极心态迎接未来。救助申请人接受救助金时,满怀感激之情,纷纷对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检察机关的帮助表示感谢。
“感谢检察官对我家的关心和帮扶,这笔司法救助款不仅缓解了我的家庭经济困难,更是暧了我的心窝,我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对生活信心。”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关某某在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不仅为他点亮生活的希望之光,更让他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来源 | 苍梧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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